中文 / 英文 / 日语

案例中心案例中心

七部委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

  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记者姜琳)经国务院同意,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随着《指导意见》的出台,中国将成为全世界首个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经济体。

  《指导意见》强调,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最大的目的是动员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绿色产业,同时更有效地抑制污染性投资。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不仅有助于加快我们国家的经济向绿色化转型,更有助于促进环保、新能源、节能等领域的技术进步,加快培育新的经济稳步的增长点,提升经济增长潜力。

  《指导意见》提出了支持和鼓励绿色投融资的一系列激发鼓励措施,包括通过再贷款、专业化担保机制、绿色信贷支持项目财政贴息、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等措施支持绿色金融发展。

  《指导意见》明确了证券市场支持绿色投资的及其重要的作用,要求统一绿色债券界定标准,积极支持合乎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支持开发绿色债券指数、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产品,逐步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信息公开披露制度。

  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出发展绿色保险和环境权益交易市场,按程序推动制订和修订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相关法律或行政法规,支持发展各类碳金融理财产品,推动建立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发展各类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

  《指导意见》支持地方发展绿色金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专业化绿色担保机制、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等手段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绿色产业。同时,还要求广泛开展绿色金融领域国际合作,继续在二十国集团(G20)框架下推动全球形成一起发展绿色金融的理念。

上一篇:【48812】颜色西藏:罗布林卡[组图] 下一篇:原料成本持续上涨 多家纸板厂涨价“自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