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5-19 11:05:15 | 作者: 产品中心
克里斯蒂安·波莱托(Christian Pauletto)认为,瑞士议会所在地联邦宫穹顶中央镌刻的“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这句话完美地概括了瑞士政治体制的精神。
分级管辖权、诸多民众权利和不懈追求共识,瑞士的政治制度以其复杂性而著名。为了有一个更好的了解,您可以参阅一本新书,书里从各方面对这一体制进行了剖析。让我们大家一起来认识一下这本书的作者克里斯蒂安·波莱托。
日内瓦国际研究院(International Institute in Geneva)副教授、日内瓦州中间党(Le Centre)主席团成员、前瑞士国际经济条约首席谈判代表克里斯蒂安·波莱托对错综复杂的行政机构及学术界都很熟悉,足以担纲这项科普任务。以下是瑞士资讯(swissinfo.ch)与其的访谈。
克里斯蒂安·波莱托:为了填补两方面的空白。一方面,这本书同时介绍了联邦、州和市镇所有机构层面的概况。另一方面,这方面的书籍确实很多,但它们要么是极度专业的科研出版物,要么是极其浅显的基础读物。本书的特点是既有严谨的学术性,又能让尽可能多的读者读懂。这也是唯一一本在必要时提及海外瑞士人的书籍。
非也,我们大家可以用通俗易懂的方式把事情说明白。只是,要做到这一点,单单描述制度及其运作方式是不够的,还必须解释这些制度是怎么样产生的,以及为何会产生这些制度。当我们不难发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一切都会变得说得通了,从而也更加容易掌握、理解和记忆。采用这种方法,我们就不会感觉这个体系特别复杂。
当瑞士联邦于1848年成立时,有一些进步的州希望建立一个现代化的、统一的和中央集权的国家,但也有一些颇有顾虑的州。后者被迫将部分权力让渡给联邦,但他们进行得十分谨慎,力求掌控局面,避免失去一切。
我们制度中的许多安排都可以用19世纪的这种情况来解释,例如联邦委员会由议会而非人民选举产生,再例如对宪法作任何得修改都需要获得人民和各州的双重多数赞成。对于生活在21世纪并对照了外国政治制度的人来说,这些规定可能会显得很奇怪,但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这就比较好理解了。
瑞士联邦前主席帕斯卡尔·库什潘(Pascal Couchepin)在本书序中指出,瑞士的制度要求摒弃极端。请问这具体如何理解呢?
这是因我们的制度是建立在全国各地和各种政治力量之间达成共识和协调一致的基础之上的。基本上讲,这种制度是不可能会引起极端的,我同意帕斯卡尔·库什潘的观点。瑞士的政治精神实际上就是要找到能达成一致的方案,让最多的人满意,而不是过分困于极端的方案。
您经常与外国的政治制度作比较。在您看来,瑞士的制度最显著的特征是什么?
这实际上是一种半直接的民主制度,人民享有创制权和复决权。在小市镇一级,也有体现这一点的人民议会。地方行政部门的决定一定要提交给这个人人都能参与的人民议会,这事实上相当于一种强制性的全民公决。
协调一致、尊重少数族裔、民众权利......可以想象,输出这样一种优秀的制度是很容易的。
我持谨慎态度。我们制度中的每一个要素都有其历史原因,所有这一些要素的背后都是同一个历史渊源,致使这个制度有其一贯性。而且,展现这种一贯性正是本书的主线。
但其他国家并未经历同样的历史。它们有自己的历史和政治制度,体现出自己特有的一贯性。因此,我对像移植器官那样移植瑞士的制度要素持怀疑态度。不过,我们大家可以借鉴瑞士的原则和理想,并根据另一个国家的文化、历史和背景作适应性的调整。
不可否认,确实是慢,但我们不应只关注这一点。在有些国家,由于垂直系统的关系,一切进行得都比我们快,但这些国家不稳定性往往较高,可预见性也往往较低。这是合乎逻辑的,因为你不可能同时拥有速度和可预见性。在瑞士,我们主要具有可预见性的优势,这也使瑞士在国外具有吸引力。事实上,瑞士也从这种稳定性中获益匪浅,这也是瑞士享有良好政治声誉的原因之一。
诚然,当今世界的速度似乎慢慢的变快,瑞士也需要适应。这并不容易,因为慢是我们制度的一部分。尤其是议会,每年开会四次,每次为期三周,两院之间还有消除分歧的制度。我们的议会不可能在一两次会议上就通过一项法律,除非这项法律毫无争议。真实的立法工作总是需要相当长的时间。
世界慢慢的变快,也越来越复杂。这种日渐增长的复杂性难道不会使“兼职政治”这一原则受到质疑吗?这也是瑞士体制的另一个重要特征。
瑞士的政治,尤其是联邦层面,已经走向半职业化了。如果我们进一步朝这一方向发展,我们制度的性质将出现重大变化。在兼职制度中,政治与个人的主业并行不悖。议员身兼数职,并有几率存在利益关联;这一点人尽皆知,也不存在任意的毛病。但在从政人士都是专职的制度中,这种兼顾是不可接受且不能容忍的。
我们确实要看清政治的走向。如果我们向更职业化的方向发展,那么就必须改变规则。但就我个人而言,我仍然支持兼职制度。
历史再一次为我们的制度做出了解释。由每个州选举自己的代表进入瑞士议会。因此,如果引入像法国或意大利那样的制度,为其海外公民保留少数的席位,那就会很麻烦。这就等于虚构了一个州,由此减少了其余26个州的选民额度。此外,由于没自己的选区,海外瑞士公民几乎不可能在州内当选,因为他们在州内往往并不知名。
因此,在海外的瑞士人可以理直气壮地抱怨,他们的代表权不如国内的同胞。不过,我们大家可以做的是让他们的投票流程更方便快捷。这是每个州的任务。
一般来说,谈到改革,每一个人都会想到联邦委员会。但于我而言,当务之急并不在此。目前最重要的,是要让我们的联邦制更高效,尤其是在各个州之间的协调方面。这种协调已经有了,但主要是自愿性的,没办法保证结果。此外,还应在不扭曲兼职制度的前提下,努力使其尽可能的高效。从这个方面来看,那些涉及公开透明的法律很重要。有些州已经做到了,特别是沃(Vaud)州,它的法律堪称典范,但其他州在这方面仍要再接再厉。